销售条款和条件
附加服务
百年灵欧洲私人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及礼宾服务一般销售条件
欢迎光临百年灵网上精品店
1. 适用性
您(“客户”)通过百年灵渠道(各渠道定义见下文)所订购的所有百年灵品牌腕表、表带/表链、百年灵品牌任何其他产品,以及如本文所述由百年灵(定义见下文)所提供的任何服务(“百年灵产品”)的任何销售,均应适用本文所提及的销售条件和任何特定条款(“销售条件”)。
“百年灵”(也简称为“我们”、“我方”或“本公司”)是指百年灵欧洲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New Yorkstraat 44,1175 RD Lijnden,the Netherlands,在荷兰商会(KvK)登记的编号为77405994,NL 8609 98 605 B 01。
“百年灵渠道”是指网址为 www.breitling.com 的百年灵网站(“网站”),或可通过此处的电话和电子邮件进行联系的百年灵礼宾服务(“礼宾服务”),以及任何百年灵相关数字或移动平台。
本销售条件仅适用于通过百年灵渠道向拥有以下十(10)个国家/地区之一(“国家/地区”)境内收货地址的个人进行的销售。
奥地利
比利时
丹麦,不包括: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岛
芬兰,不包括:奥兰群岛
法国本土,不包括:海外省、地区和领土(DROM-COM)
德国,不包括黑尔戈兰岛和布辛根
意大利,不包括:意大利金皮庸、利维尼奥、梵蒂冈城、卢加诺湖意大利水域和圣马力诺
荷兰
西班牙,不包括:休达、梅利利亚和加那利群岛,以及
瑞典
百年灵网站提供各国专用网页。在各国专用网页和/或通过相应的各国专线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向礼宾服务部购买的产品,仅限于在特定国家境内交付。本销售条件不适用于通过百年灵零售精品店和/或授权零售商进行的销售。
在您勾选百年灵渠道付款部分“我已阅读并接受销售条件”并点击“确认我的订单并付款”或同等选项以订购产品时,即表示您接受该销售条件。一旦您使用百年灵渠道,将视为您已接受本销售条件和百年灵网站(“网站使用条款”)/terms-of-use/,并同意受其约束。百年灵对您个人信息的使用受我们的(“隐私政策”)约束,您可在 /privacy-policy/ 查阅该政策。
百年灵可能不定期自行决定修改本销售条件。请定期查阅百年灵渠道,了解任何变更。如不同意销售条件中的变更内容,应避免通过百年灵渠道订购任何百年灵产品。在本销售条件的某些修订条款生效日期之前下达的订单,将不受这些变更的影响。
为方便起见,本销售条款的英文原文已翻译成多种语言。如果这些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则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英文版本为权威版本,可作为解释其他版本的依据。 如拒绝接受本销售条件,将无法从百年灵渠道订购任何百年灵产品。
注意事项:敬请注意:本销售条件中所包含的一些重要规定,可能限制或改变您根据适用法律应有的权利和补救措施,即百年灵有权根据条款1中的上述规定修改本销售条件,有权更改条款2.2规定的百年灵可供出售的产品;一旦百年灵产品因任何原因缺货,您可选择等待百年灵产品到货或取消订单并获得全额退款;如果百年灵产品在向您交付时存在缺陷,您将有权根据条款9的规定获得相关补救措施;根据适用的消费者法,百年灵对您的责任仅限于百年灵产品的付款价格,而不对条款11中所述的间接、特殊和后果性损害承担责任。其他同等重要的条款在本销售条件中突出显示。
2. 订购百年灵产品
2.1. 百年灵产品的购买资格
如通过百年灵渠道购买百年灵产品,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自然人应年满十八(18)周岁并具备签署本销售条件的法律能力;或(b)公司应拥有签订本销售条件的法律权力、能力和授权;以及(c)收货地址位于所列国家/地区境内。在某些情况下,您可提供受制裁地区以外的国际账单地址(所列国家/地区境外的地址)。如有此选项,将在结账时向您显示。
如果您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或不具备合法签订合同的能力,则仅可由您的父母、代理人或监护人代为下单,并接受本销售条件。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订单均视为无效。
一旦通过百年灵渠道下单,即表示您确认自己诚意购买百年灵产品,且不会出于任何商业目的或商业利益购买、交付、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分销百年灵产品。如果百年灵酌情认为某订单违反了本声明,或者您出于转售的意图购买百年灵产品,或者您参与了欺诈性或灰市活动,则百年灵可拒绝接受该订单。您可为自己购买百年灵产品,或作为礼物送给他人。
2.2. 百年灵产品供应情况
百年灵有权更改通过百年灵渠道供应的百年灵产品系列,并可限定顾客可订购的百年灵产品数量。所有通过百年灵渠道下达的订单均视供应情况而定,并须经百年灵认可。
您可通过公司网站上的“产品”专页或通过礼宾服务部,查找百年灵目前在售产品的相关信息。
2.3. 创建账户/访客结账
如需通过百年灵渠道下单,请务必注册并创建自己的个人账户。敬请提供准确有效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并确认已达法定成年年龄。
您也可在不创建账户的情况下以访客身份下单(使用“访客结账”选项)。您可在收到订单确认信后再决定创建您的百年灵账户。但是,此类百年灵账户将不会记录在创建账户之前所进行的交易。
一旦完成账户注册,您将收到一封包含一次性密码的电子邮件,用以创建永久账户登录和新密码。您在注册在线账户时提交的个人信息将在随后的电子邮件中提供给您。您有责任确保账户凭据(包括密码)的隐私和安全。对于因第三方访问和使用您的密码和账号登录,而导致您的账户被盗用或滥用,如果并非由百年灵违约所致,百年灵概不负责。
百年灵隐私政策 /privacy-policy/ 详细介绍了有关百年灵就相关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如选择百年灵渠道中的“访客结账”选项,则不会创建在线账户,并且您的个人信息将仅被用于处理订单。
您有责任就自身个人信息的任何变更通知百年灵。请登录您的账户并直接在网站上更新此类信息,或通知礼宾服务部。
如果百年灵怀疑第三方侵入客户的账户或滥用客户的账户凭据,百年灵应立即取消和终止该账户,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客户联系。
2.4. 处理您的订单
当通过百年灵渠道选购百年灵产品时,请点击“加入购物车”按钮,将该产品放入购物车。您可继续购买其他百年灵产品,并将其添加到您的购物车(视供应情况和数量限制而定),或点击“结账”按钮完成付款。您还可点击所选产品旁的“删除”,删除单件或多件选定的百年灵产品。
请在结账的“查看订单”部分仔细核对您的订单,然后点击“继续付款”(或等效按钮)。输入您的付款详细信息后,您可通过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销售条件”,然后点击“确认我的订单并付款”(或等效按钮)来完成订单,从而确认您已阅读并接受销售条件。此外,采取此类行动即表示您也同意我们的网站使用条款 /terms-of-use/ 并确认您已阅读并接受我们的隐私政策 /terms-of-use/。
如您更喜欢通过礼宾服务部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订购,礼宾服务部将协助您完成订购流程。如有任何查询和疑问,均可通过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告知礼宾服务部。您可在此找到包含特定国家/地区号码和更多联系信息的列表。
当您通过百年灵渠道订购时,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个人信息,例如送货和/或账单地址,以及付款详情。您确认提供给百年灵的所有个人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百年灵或其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此时可能会出于安全和反欺诈目的而收集其他信息。
尽管本文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百年灵保留在任何时候拒绝、取消和终止有违本销售条件之订单的权利。如果百年灵就此前订单的付款问题仍然与您存在争议,或者有理由怀疑您涉嫌参与欺诈,百年灵也可拒绝、取消或暂停该订单。如果百年灵根据本条款2.4行使其权利,则应将您迄今为止就此类取消订单支付的任何款项按您的付款方式原路退回。对于百年灵做出的此等取消,您无权获得任何其他补偿或补救。
对于居住在德国的客户,以上段落中“[…]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部分不适用。
2.5. 订单核实
在通过百年灵渠道下单并授权付款之前,您有责任核实订单并确认付款页面的所有详细信息。当您通过礼宾服务部下单时,百年灵将要求您确认详细信息,然后为您提供安全的付款链接,以便您授权支付。
2.6. 订单确认函
一旦您通过百年灵渠道下订单,百年灵将向您发送订单确认电子邮件,确认您的订单详情。订单确认函包含百年灵分配的订单号,供您日后查询订单。您还将收到有关本销售条件的链接,敬请付款前仔细查看。该订单确认消息并不构成百年灵对您订单的接受,亦不构成您与百年灵之间的合同。
2.7. 订单确认/发货
百年灵将核查您所订购百年灵产品的供货情况,并与其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共同实施反欺诈、安全和相关法律检查。如果顺利完成各项检查,百年灵将为您备好产品准备发货,按照您的付款方式收取款项,并向您发送一封确认电子邮件,告知您订单已被接受(“订单确认函”)。该订单确认函表示百年灵接受您的订单,并构成了百年灵与您订立的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发货后,百年灵将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通知,告知您所订购的产品已经发出并运往订单中的指定地址。通知中将随附PDF格式的购物发票。
如果您所订购的百年灵产品缺货,我们将通知您,您可根据以下选项选择等待到货或取消订单:
(a)如选择等待百年灵产品到货,百年灵将继续保留付款授权,并在百年灵产品到货时通知您。
(b)如果您选择取消订单,则您的付款授权也将随之取消,根据您的付款方式所扣除的任何款项将立即原路退回。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订单未得到确认,则付款授权也将随之取消,根据付款方式所扣除的任何款项将立即原路退回。
2.8. 预订
对于产品网页上约定的特定百年灵产品,百年灵可提供预订服务(“预订”)。预订百年灵产品意味着您提前预约将在未来某个日期上市的百年灵产品,并支付定金。
预订受以下条件约束:
(a) 限量版百年灵产品:可预订,数量有限且限时供应。您知晓:因数量有限且限时供应,百年灵可能无法满足您的预订。
(b) 预订时,您必须在下单时按零售价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具体定金金额将在预订时予以确认。
(c) 当百年灵产品可供发货时,百年灵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您。电子邮件中将随附一个安全的支付链接。
(d) 通常会在百年灵产品预计发货前七(7)个工作日要求支付预约订单的剩余款项,外加税费和运费。
(e) 百年灵产品只有在收到全额付款后才会发出。
(f) 如果您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购买价格的余额,百年灵将保留取消您的预订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在这种情况下,百年灵将立即将您所支付的预订金按您的付款方式原路退回。
(g) 如果所预订的百年灵产品缺货,百年灵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您,并立即将预付金按您的付款方式原路退回。无论百年灵出于任何原因取消您的预订,您均无权获得任何补偿或补救。
(h) 在百年灵发出通知,告知您的预约订单可发货之前,您可随时通过百年灵渠道提供的取消链接取消预订。在这种情况下,百年灵将立即将预订金按您的付款方式原路退回。您的预约订单发货后,任何退货均应遵循以下条款8所述的百年灵退货政策。
3. 付款
3.1. 关于价格、税费和运费的信息
如无另行说明,百年灵渠道产品页面上显示的所有价格均以欧元为单位,并包含适用的增值税(销售税),但不包括运费和其他附加服务费用。
百年灵产品的价格、实际运费和适用税费,将在付款页面显示,以待确认和下单;礼宾服务部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报价。
百年灵保留随时更改或调整价格和运费的权利,在订单确认前恕不另行通知。如果在您下达订单之后、百年灵确认订单之前,网站上显示或百年灵渠道提供的百年灵产品价格和运费发生变化,百年灵将在订单达成之前予以通知(以听取您是否仍然希望继续处理订单的指示)。请注意,价格或运费的任何变动都不会影响百年灵在相应订单确认函中已经确认的订单。
还请注意:在下单之日到发货之日期间,有关销售税的适用法律可能发生变更。如果由此产生的变更导致您要支付的销售税增加,我们将与您联系并要求您重新确认购买。
百年灵产品的价格、百年灵渠道上显示的或礼宾服务部提供的销售税费和交付费用金额,均将在您的订单确认电子邮件和发票上进行确认。敬请注意:百年灵仅会将订单确认信息和发票发送至下单人,而非礼物接收人。
3.2. 付款方式
3.2.1. 标准付款方式
在订单确认及百年灵产品发货之前,必须通过经批准的付款方式完成付款。目前支持的标准付款方式包括由 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JCB、Diner’s Club、Discover、PayPal 以及银行转账提供的付款方式。在结账时,可能会提供其他可用的付款方式,同时某些付款方式也可能不可用。无论如何,所有可用的付款方式将在结账页面向您显示,并受各付款服务提供商所规定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约束。
银行转账
如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您必须在百年灵收到您的订单之日起的次日起算五(5)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周末及公共假日)完成百年灵产品的付款。
如五(5)天的付款期限已过,而百年灵尚未确认收到您的付款,请与我们联系。在极少数情况下,如付款期限已过且您未与我们联系,百年灵将取消您的订单。
在确认收到您的付款后,百年灵产品通常将在五(5)个工作日内发货。
如您选择银行转账作为付款方式,您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银行转账费用。对于与银行转账相关的任何额外费用,百年灵概不承担补偿责任;如发生退货,该等费用亦不予退还。
3.2.2. 付款方式的授权和验证
无论任何订单,您均需通过安全的付款链接或安全支付网关输入详细付款信息。付款方式信息将由您所适用的第三方付款方式提供商处理。敬请注意,百年灵不会保留您的支付详情用于后续订单。
所有付款方式须经付款方式提供商验证、核查和授权。如果付款方式提供商拒绝授权向百年灵付款,您需要直接联系该提供商来予以解决。如果支付服务提供商拒绝授权向百年灵付款,则百年灵将不会处理您的相应订单。在这种情况下,百年灵对订单延迟或未送达概不负责。
您还明确授权百年灵出于处理您的支付方式交易之目的,进行支付方式检查,以便向第三方传输或从第三方获取有关您的信息(含任何更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支付方式账号,以验证您的身份和支付方式,获得初始支付方式授权和授权个人购买交易。
敬请注意,当您下单并选择付款方式时,在发货之前,您的全部货款将根据您的付款方式获得授权。发货后,将根据您的付款方式收取购物金额。对于某些付款方式,您在下单时可能需要支付全部款项。任何此类预付款均不会影响您在本销售条件下的合法权利,包括您获得退款的权利。
如果您订购的百年灵产品无货,或者您的订单未确认,则应适用条款0和0中的规定。
3.3. 通过独立于百年灵的第三方金融公司付款
在结账时,您可以选择通过独立的第三方金融公司支付百年灵产品的款项。您将被告知任何第三方金融公司选项,并可据此申请购买百年灵产品。请注意,此类公司独立于百年灵,百年灵与之并无任何关联。
独立的第三方金融公司将确定您是否有资格获得第三方金融服务。因此,百年灵既不了解亦无权访问您在斟酌金融方案时可能与第三方公司分享的信息。百年灵对于您在购买百年灵产品时选择的任何第三方服务概不负责。您对第三方金融服务的使用,应受独立的第三方金融公司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3.4. 技术安全
百年灵采取行政、技术和物理等各项预防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丢失、被盗、滥用,以及未经授权的访问、披露、更改和破坏。在百年灵渠道上收集个人信息时,百年灵采用安全套接层(SSL)加密技术。但请注意,通过互联网传输信息并不完全安全。百年灵将以合理谨慎的态度,采取安全措施对个人信息予以保护,但无法保证通过百年灵渠道所传输数据的绝对安全性。敬请阅读我们的隐私政策,更好地了解有关您的个人信息将如何为百年灵所使用和保护。
4. 可选服务
百年灵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一些可选服务,完善百年灵产品,例如:
(a) 赠送百年灵礼盒包装:用精美包装的百年灵礼盒,将您的百年灵产品送至您手中。
(b) 调节百年灵产品表链:此项服务适用于某些型号的腕表。如有该项可选,您需要在百年灵渠道说明手腕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
(c) 更换腕表皮革表带:根据所选腕表型号,百年灵渠道可应要求提供不同尺寸的皮革表带。
(d) 个性化赠言:您可以添加留言,由百年灵打印在礼品卡上并随附于您的订单发货包裹中。
(e) 个性化镌刻服务:百年灵可酌情为您的某些百年灵产品提供定制镌刻服务。如有该项可选,将在结账时显示。作为客户,您需要提供镌刻内容,并对该内容的正确性负责,百年灵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百年灵可酌情拒绝不符合百年灵技术要求和规格或不合法、令人反感或与百年灵品牌形象或政策相悖的百年灵产品镌刻订单。
百年灵渠道将显示可供使用的服务,由顾客在结账时选择。结账时还将注明该服务为有偿服务还是补充性服务(免费提供)。请注意,经定制或镌刻的百年灵产品均不能退货并要求百年灵退款。
如果您的产品刻有文字或图案,该刻字在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改变或磨损。刻字还可能对未来的保养维护带来技术或审美上的限制,且并非总能进行二次刻字。申请服务即表示您接受这些限制,并同意百年灵(Breitling SA)及相关的百年灵中心对服务期间或因服务导致的刻字丢失、改变或损坏,以及进行未来维护可能产生的任何限制或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5. 促销
5.1. 购物赠礼
经百年灵全权酌情决定,百年灵可能会对符合条件的顾客,在其购买腕表或符合要求的其他百年灵产品(均称为“符合条件的产品”)时提供促销活动和免费礼品(“礼品”)。
顾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获得礼品:
(a)促销详细信息如有指定,请创建个人百年灵账户或登录您现有的百年灵账户;
(b)通过百年灵渠道订购符合条件的产品;并
(c)确保您的百年灵订单符合指定的促销要求,其中可能包括在特定时间范围内从特定地点订购(如促销详细信息中所述)。
具体限定和限制等任何其他相关信息都将在促销详细信息中披露(如适用)。
在某些促销活动中,顾客可能有机会选择他们喜欢的礼品。如有此选项,系统将提示顾客选择其礼品并对选择进行确认。如无此选项,百年灵会自动将可用的礼品放入顾客的购物车中。
同一订单中的商品(包括符合条件的产品和礼品)可能会单独发货,交货日期可能有所不同。如果顾客退回符合条件的产品,则顾客还必须根据本销售条件中规定的退货规则退回收到的礼品。如果顾客未按照规则退回礼品,则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百年灵可收取礼品的全额零售价,并从欠顾客的任何退款中扣除该金额。
只有授权购买的商品才会被处理和发货。我们保留因未授权、更改或不合格使用促销或因违反本销售条件的其他规定而取消任何订单和发货的权利。
5.2. 限定和限制
本文所述任何促销活动不适用于:
(a) 在任何第三方网站或渠道或在除针对本销售条件所涵盖目标国家的特定网站之外的其他国家的任何百年灵网站或渠道进行的任何购买。
(b) 在任何百年灵零售精品店或任何其他百年灵产品实体销售点(包括通过授权零售商)进行的任何购买。
每项促销活动均受制于促销条款中详细规定的限制,包括有效期、符合条件的地点和供应情况。我们可随时撤销、延长或变更每项促销优惠,但任何此类变更都不会影响您在变更生效前已经下达的订单。
每项促销活动不得与任何其他优惠同时享受。折价券不可用于任何之前的购买或在相关促销期结束后进行的任何购买。百年灵不会因促销活动的任何变更,或促销活动中礼品缺货或其他优惠不可用,而对顾客承担任何责任。
6. 发货与交付
6.1. 交付时间
百年灵应通过其为每个国家/地区选定的物流服务供应商(“物流供应商”)安排百年灵产品的交付。百年灵将尽最大努力尽快处理订单。标准交货时间为百年灵发送订单确认后的两(2)至三(3)个工作日,但该等时间仅供参考,对百年灵并不具备约束力。请在结账时注明您的首选交付时间段(结合上述参考交货时间予以考虑)。这些参考性交付时间不适用于上述条款4和5所述的可选服务或促销活动。
敬请注意,百年灵产品存在交货地点限制。通过百年灵渠道下达的所有订单仅限于在本销售条件所列目标国家交付。作为顾客,您须向百年灵提供位于所列目标国家之一的收货地址。此外,百年灵无法向酒店和宾馆、邮政信箱地址、某些军事地点或无法签收百年灵产品的不安全地点送货。
一旦订单发货后,您可以通过访问百年灵网站上的“我的订单”页面,跟踪所购商品的运输情况。
百年灵可能会对订单收取送货费,如适用,将在您确认并下单之前,在付款页面上显示费用金额。特快专递可能收取额外费用,送货时间也会有所不同。如有此选项,您可以选择它,并在完成订单前查看任何适用的费用。
6.2. 自提选项
在某些国家/地区,根据现有收货方式(如有时),您还可选择该国/地区境内由百年灵指定的百年灵精品店或其他门店(“提货点”),作为您可以签收所订购百年灵产品的送货地址(“自提选项”)。
如有此选项,将在结账页面显示,您可以选择离您最近的百年灵精品店或由百年灵指定的其他最适合您的门店。 如果选择了“自提选项”,当顾客在提货点签收所订购的百年灵产品时,百年灵产品责任即转移给顾客。一旦订购的百年灵产品到达门店并可在提货点签收时,顾客就会收到电子邮件通知。 如果选择了“自提选项”,则顾客可在自收货通知之日起十四(14)天内在提货点签收订购的百年灵产品。如果顾客未在此期限内签收所订购的百年灵产品,则百年灵产品订单将被自动视为已由顾客取消。相应地,任何相关销售合同均被视为无效。因而,百年灵不再有义务向顾客出售相应的百年灵产品,而顾客支付的任何款项将按照支付方式原路退回给顾客。请注意,此取消选项是对下文条款7所述退货权的补充而非替代。
在提货点签收订购的百年灵产品时,您或由您授权的收货人(必须出示您的书面授权和身份证件副本)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或以百年灵和/或提货点进一步确定的适当方式签署确认文件。百年灵和/或提货点有权获取顾客或授权收货人的身份证件副本,并根据百年灵的隐私政策予以保存。
6.3. 百年灵产品的接收和验证
百年灵将为每一件售出的百年灵产品投保运输险,直至产品交付到您手中。一旦物流供应商将百年灵产品交付到您或您所指定的收件人手中,百年灵对其产品的责任便随即转移至顾客。每一件交付完成的百年灵产品,均须由成年人签收确认。如果您出于交付目的(例如,订购百年灵产品作为礼物时),指定非本人为百年灵产品收件人,则您理解并接受该收件人(或在该交付地址)的签收凭证将视为百年灵交付和履行销售合同的证明,且有关该产品的相应责任将转移到该收件人,且责任程度等同于您作为直接收件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百年灵产品可能会附带智能标签,以用于防止欺诈和保护运输中的货物。智能标签可能会记录有限的遥测数据(例如位置、处理情况、交付包裹开启时间),该功能将在交付包裹开启后自动停用,并在九十(90)天后删除。在启动退货订单时,智能标签只能重新激活用于追踪退货运输。若适用,您还将通过交付包裹内附的书面通知获悉智能标签的使用情况。
交付的包裹将包含您购买的百年灵产品和所有相关配件(如有时)、产品手册(如适用)、瑞士官方天文台认证(COSC)证书和/或电子保修卡、百年灵包装袋、退货说明和装箱单。
您需要在收到货物时核实百年灵产品的数量和状况。签收订单时,如包装或百年灵产品出现明显破损或可见缺陷或损坏,请立即通知百年灵物流服务供应商。如果在交付时或交付后十四(14)天内您发现任何此类缺陷或损坏,请立即通知百年灵礼宾服务。
对于您或礼品接收人在上述期限后发现的百年灵产品的任何损坏或缺陷,您或礼品接收人必须在发现缺陷或损坏时立即通知百年灵授权服务中心。请参阅网站上题为“我的腕表需要服务”的栏目,找到离您最近的授权服务中心。如未能在上述时限内通知百年灵,则您可能丧失根据条款9所述的百年灵国际保修/service/warranties/提出索偿的权利。对百年灵产品的退还必须遵守条款8所述规则。
7. 撤销权
7.1. 法定撤销权
您享有法定撤销权,即在不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取消您与百年灵之间的合同,自您或您指定的接收人(非物流提供商)获得所购百年灵产品的实物起,三十(30)天内均可行使该权利。如果在同一合同下订购了多个商品,则撤销期将在最后一件百年灵产品交付到您或您指定的接收人手中的三十(30)天后结束。
要行使此权利并退还所购的百年灵产品,您必须遵守第7.2条和第8条所述的规则,并可以使用第7.3条中描述的撤销表格。法定撤销权的例外情况在第7.4条中进行了规定。
7.2. 行使撤销权
如需行使您的撤回权,您须(i)通过"我的订单"部分提供的取消表格提交申请;或(ii)向我们发送明确声明(例如,
邮寄信件至 Breitling Europe B.V.,New Yorkstraat 44,1175 RD Lijnden,the Netherlands,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告知您决定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为此,您可使用条款7.3中所述的撤销表单,但不作强制性要求。或者,您可以拨打您所在国家/地区的特定服务号码,通过电话联系我们的礼宾服务。您可在此找到包含特定国家/地区号码和更多联系信息的列表。百年灵收到您的请求后,将回复一封电子邮件,确认您的撤销声明。
如果您决定行使撤销权,则必须按照百年灵提供给您的说明,立即将百年灵产品退还或移交给我们,不得无故拖延,且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您通知我们撤销之日起十四(14)天。如果您在十四(14)天退货期届满之前寄出百年灵产品,则视为已遵守该期限。您应承担百年灵产品退货的直接费用。
百年灵将在收到退货的百年灵产品后立即退款,且不迟于自收到退货之日起的十四(14)天。除非您另有指示,否则退款也需要该订单的付款详细信息。
如果您对百年灵产品的处理并非出于检查其状况、特性 和功能的目的,而导致百年灵产品的价值损失,则任何此类价值损失应由您承担。
7.3. 撤销表单模板
撤销表单模板
(仅当您想撤销购买合同时才需填写并发回此表单)
寄送至Breitling Europe B.V.,New Yorkstraat 44,1175 RD Lijnden,the Netherlands,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我/我们(*)特此通知,我/我们(*)撤销我/我们(*)销售以下商品(*)的合同
订单日期(*)/收货日期(*)
客户名称
客户地址
客户签名(仅纸质表单需填写)
日期
(*)删除不适用的部分。
7.4. 撤销权的例外情况
取消合同的权利不适用于根据客户个人需求定制的商品交付。这一条尤其适用于根据您的要求定制、调整或镌刻的百年灵产品。
8. 退货
以下要求无意排除或取代您根据适用的消费者法享有的消费者保障性权利。
如果您需要退回所购买的百年灵产品以行使撤销权,或如果产品与本销售条件不符(包括任何有缺陷或损坏的百年灵产品),您必须遵守本条款8(“退货规则”)中所述的退货规则和要求。只有通过百年灵渠道购买且符合以下退货规则的百年灵产品,方可予以退回。
关于法定撤销权退货的重要须知:
如果您根据条款7行使撤销权,且遵守以下退货说明(退货规则),则百年灵愿意承担您的百年灵产品退货费用(与条款7存在偏差)。您的法定撤销权和缺陷保修权不受影响。
(a) 通知礼宾服务部,说明您希望退回百年灵产品并说明退货原因(如行使撤销权或百年灵产品存在缺陷)。您将需要提供待退货百年灵产品的图片和购买证明。您可在此查找特定国家的联系电话和更多信息。
(b) 如属行使撤销权退货,礼宾服务部将核实您的购买,并确保退货通知是在条款7.2规定的十四(14)天退货期限内发出。
(c) 如行使撤销权退货,仅未曾使用、损坏、改动、褪色,且未曾佩戴过的百年灵产品方可退货。您必须退回带原装盒和包装的百年灵产品,包括任何配件,如金属表链、礼品、吊牌、保修卡、百年灵产品手册、瑞士官方天文台认证证书(电子保修卡不需要), 以及购买时提供的任何礼品。如未满足上述任一条件,或者未全部退回所随附的所有配件,我们有权拒绝退货。
(d) 在试戴百年灵产品之前,请勿去掉原有的保护膜和黄色标识标签,否则将可能影响您行使取消权。除了百年灵产品不符合适用的消费者法规定的消费者保障权益以外,对于所购买的皮质或橡胶表带,如对自己是否要保留该产品尚不确定,请切勿佩戴或将扣针插入表带孔内,否则一旦百年灵产品出现任何磨损迹象,百年灵将不接受退货。
(e) 经定制或镌刻的百年灵产品,或经过切割或调整以适合您手腕的表带,不符合行使撤销权退货的条件,但如果产品不符合适用的消费者法规定的消费者保障权益,则可以退货。
(f) 对于行使撤销权退货,如有必要,请使用额外的胶带仔细密封包裹,并在包裹上贴上礼宾服务部制作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您的退货标签。
(g) 礼宾服务部将针对从您所在地退货的百年灵产品,通过百年灵物流供应商安排取货。如果您使用百年灵和百年灵物流供应商所提供的退货标签,百年灵将支付产品退货费用,并在运输过程中为其投保。否则,百年灵没有义务投保,而任何百年灵产品的寄送将由顾客全权承担风险和责任。
(h) 百年灵在退货中心收到退回的百年灵产品时,将通过电子邮件向您确认。百年灵将对退货商品执行质量控制检查,以确保其符合退货规则。如果退回的百年灵产品不符合百年灵的退货质量标准,且没有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消费者保障权益,百年灵可拒绝退货。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将被退回至您的原始寄出地址。或者,对于行使撤销权退货,百年灵保留从任何退款中扣除合理金额的权利,以反映由于您造成的损坏或您超出必要范围的过度处理而导致的百年灵产品价值缩水。百年灵将支付寄回百年灵产品的费用,并在运输过程中为产品投保。
(i) 对于行使撤销权退货,如果退回的百年灵产品通过了质量控制,或者如果百年灵确定产品违反了消费者保障权益,并且您遵循了退货规则,则百年灵将依法进行相应的退款或提供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退款(如适用)将包括您最初支付给我们的运费的退款;但如果您支付了加固配送服务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您只能获得标准送货费用的退款。百年灵还将发送电子邮件告知您相关信息。
(j) 请务必保留一份退货至百年灵的凭据;如无法提供该证明,百年灵将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行使撤销权退货的退款仅适用于退回至百年灵退货中心的百年灵产品。
(k) 对于行使撤销权退货,仅原购买顾客有权获得退款。礼物接收人无资格获得退款。百年灵将尽合理努力,在退货中心收到退货后十四(14)天内将退款按顾客的付款方式原路退回。
9. 存在缺陷的百年灵产品
9.1. 法定保修
根据适用的消费者法律,自百年灵产品交付之日起,顾客可享有两(2)年的法定保修服务。明确保留国家法律规定的任何延长保修服务。上述规定不影响消费者根据适用的国家法律享有的任何法定权利,包括与产品合格性有关的权利。
瑞典和西班牙: 居住于瑞典和西班牙的顾客可享自交付后三(3)年的保修期。 法国 - 以下规定适用于居住在法国的顾客:
如商品存在一致性缺陷,则自商品交付之日起,消费者有两年的时间要求执行符合性法律保障。在此期间,消费者只需确定不符合性的存在,而无需确定不符合性出现的日期。
符合性法律保障要求专业人员有义务(如适用)提供所有必要的更新,以保持商品的符合性。
符合性法律保障赋予消费者在提出要求后三十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商品的权利,且不会给消费者造成重大不便。如果商品是在符合性法律保障范围内进行维修的,则消费者可享受六个月的初始保障延期。
如果消费者要求对商品进行维修,但销售商要求更换商品,则自更换商品之日起,符合性法律保障期续期两年。
在下列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保留商品获得货款减免,或通过退货获得全额退款来终止合同:
1°商家拒绝维修或更换商品;
2°维修或更换商品的时间在三十天期满之后;
3°货物的维修或更换给消费者造成重大不便,尤其是当消费者最终承担取回或去除不合格商品的费用,或承担安装维修或更换商品的费用时;
4°销售商试图使商品符合要求但未成功,而货物仍不符合要求。
当不符合性情形严重到需要立即降价或解除合同时,消费者也有权要求降价或解除合同。消费者没有义务事先要求维修或更换商品。
如果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较轻微,则消费者无权撤销销售。 维修或更换商品而停止使用的任何期间不计入保修期内,直至维修的商品交付给顾客。
上述权利源于《消费者法》第L.217-1至L.217-32条的规定。
如果销售商恶意阻挠符合性法律保障的执行,将被处以最高30万欧元的民事罚款,罚款额可提高至年平均营业额的10%(《消费者法》第L.241-5条)。
根据《民法典》第1641~1649条的规定,消费者还可享受自发现缺陷起两年内的隐蔽缺陷法律保障。如果保留商品,则有权要求降价;如果退货,则有权要求全额退款。
9.2. 百年灵国际保修
除适用消费者法规定的任何法定保修外,百年灵产品还享有国际保修服务。顾客可在我们的网站 /service/warranties/和百年灵产品的随附文件中查阅本国际保修条件。
百年灵国际保修涵盖两(2)年或五(5)年内出现的任何制造缺陷(取决于腕表的机芯类型);并自购买百年灵产品之日起开始生效。电子保修卡将在产品通过百年灵渠道售出时予以激活。 任何人只需向任何一家百年灵授权零售店或经销商以及任何一家百年灵授权服务中心出示电子保修卡,即可为从百年灵渠道购买的百年灵产品申请国际保修服务。
9.3. 依据百年灵国际保修提出索偿
百年灵精心确保每一件百年灵产品都符合严格的质量标准,通过所有技术和外观检查并达到严苛的质量标准,同时适用于预期用途,与描述相符,且质量令人满意。但若您发现所购买的百年灵产品存在缺陷,请联系百年灵,并按照条款8所述的退货规则立即退货。
根据我们国际保修中规定的保修期,如果您的百年灵产品可依据百年灵国际保修或百年灵延保服务(如适用)提出有效索偿,百年灵将为您提供以下选择:
(a)为您免费维修百年灵产品,您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包括人工成本和备件的费用);或
(b)根据供应情况,向您发送尺寸完全相同的同款百年灵产品作为替代;或
(c)用同等或更高价值的另一款百年灵产品替换您的百年灵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原购买价格将被扣除,您将只需要为您同意购买的价值更高的产品支付价格差额。
如果维修百年灵产品会导致百年灵产生明显不成比例的成本,或者百年灵产品的替代品无货,则百年灵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部分或全额退款。这些选择不影响本销售条件所涵盖的目标国家适用的消费者保护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强制性补救措施。
由于不当使用(如掉落或受到其他方式的滥用)而损坏的百年灵产品或出现异常磨损迹象的百年灵产品不被视为存在缺陷。在此情况下,百年灵没有义务进行维修或提供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百年灵的责任仅限于法律无法排除的情况。
百年灵提供的保修服务与任何针对缺陷产品的法定索赔可同时有效。如有维修问题,请联系礼宾服务部,或参阅百年灵网站的“我的腕表需要服务”部分。
有关其他条款和信息,请查阅我们的国际保修页面。
10. 定价和商品说明的准确性
尽管百年灵努力核实其通过百年灵渠道以及百年灵广告或目录中所提供的任何信息的正确性,但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并不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百年灵渠道上和百年灵广告或目录中的信息按“现状”和“现有”基础提供,而不作任何陈述或宣传目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百年灵对此类信息或可能通过百年灵渠道进行的任何交易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质量满意度、特定用途的适用性、合理的谨慎和技能、不侵犯他人权利的默示保证。
百年灵仅通过发出订单确认函来确认百年灵产品的价格。在您下达订单时,如果百年灵产品的最终价格高于百年灵渠道上显示的价格,百年灵将在发货前与您联系并寻求您的意见,或取消订单并告知该取消。
百年灵将尽一切努力确保百年灵渠道或目录所述的百年灵产品描述、照片或图形表示尽可能准确无误。尽管如此,百年灵并不能保证此类材料或其他内容毫无差错,无论该等差错因不准确、遗漏、错误或其他原因而起。如果出现任何此类错误,顾客应按照退货规则退回百年灵产品,这是唯一可采取的补救措施。
11. 责任范围
尽管本销售条件中另有其他规定,但本销售条件所涵盖目标国家(如条款1所列)的某些法律法规可能会对我们强加消费者保障、暗示质保或条件,或强加义务,且不能予以排除、限制或更改。如果上述任何法律或法规对您适用,则以下部分或全部限制可能对您不适用,您可能享有额外权利。我们不会(在此类行为不合法的国家/地区)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对您的责任。
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
(a)百年灵仅针对故意和重大过失,在基于过错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无论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发生简单过失,百年灵应依据强制性适用法律,仅对因死亡、人身伤害产生的损害,以及因百年灵违反对您的实质性合约义务(您依靠此义务来适当地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损害承担责任。百年灵对简单过失的责任限于对可预见的,通常是发生的损害之赔偿。
(b)在任何情况下,百年灵均不对因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I)因百年灵产品、产品使用、销售或百年灵渠道而引起的任何间接、特殊或后果性损害,以及(II)双方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损失。
(c)在不限制本销售条件范围的情况下,就交付的百年灵产品、未交付的百年灵产品提出的任何索赔,或任何其他索赔均不得超过导致损害索赔的百年灵产品的购买价格。
本条款11中规定的责任限制同样适用于第三方,以及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应对其过错负有责任的其他人的违规情况(以及对其有利的情况)。
法国: 在法国,上述责任限制不适用于消费者。
德国: 在德国,如果百年灵有欺诈行为或在某种程度上百年灵为产品质量和依据《德国产品责任法》(Produkthaftungsgesetz)提出的索赔承保,则上述责任限制不适用。
12. 一般规定
如果本销售条件的某些规定被宣布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则其他条款的效力应保持不变。无效条款将由荷兰法律的适用法律条款所取代,包括未在本销售条件中规定的条款。
本销售条件构成您和百年灵之间就百年灵产品订单所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和取消双方先前就该主题事项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或承诺。
百年灵放弃追究违反本销售条件任何条款的行为,并不构成和/或被解释为放弃追究任何其他或后续违约行为。
本合同由百年灵与您共同订立。任何其他人均无权执行其任何条款。但如果您购买百年灵产品作为礼物,该礼物接收方将享有适用的百年灵国际保修服务https://www.breitling.com/zz-zz/service/warranties/。
13.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无论涉及任何法律冲突,本销售条件应受荷兰法律管辖并据此进行解释。本销售条件不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约束。因销售条件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争执或索赔,包括销售条件的有效性、无效性、违反或终止,均应依据本销售条件予以解决。这种法律选择不会让作为消费者的客户丧失依据不可通过符合客户居住地法律之协议减损的条款而享有的保护。
您可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法院或您居住地的管辖法院对我们提起诉讼。我们也可在您所在居住地的法院对您提起诉讼。
14. 其他重要信息
百年灵受电商远程销售合同的信息义务约束,将遵守以下规定。
14.1. 合同易于查阅
如果您在下订单前创建了客户账户,您的订单和合同文件将保存在该客户账户中,供您查阅和下载。
14.2. 消费者争议解决方案
您可向[email protected]提交有关合同执行或百年灵产品的任何投诉,并酌情清楚地描述您的个人信息和投诉性质。百年灵将尽力在收到投诉之日起十四(14)天内处理投诉。如果预计需要更长时间处理投诉,百年灵将在十四(14)天内给出回复,并附上收到通知,说明顾客何时可以得到更详细的答复。
在不受任何限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您应首先与百年灵做出合理努力,在三十(30)天内友好解决任何可能因百年灵产品、本销售条件或任何相关违约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争执。 对于欧盟居民消费者和欧盟销售商之间的线上销售或服务合同,您也可以通过欧盟委员会提供的在线争议解决平台(ODR)提交投诉。此平台的访问地址如下:https://webgate.ec.europa.eu/odr/。请注意,此平台的使用既不具有强制性,也不构成采取法律诉讼的先决条件。
除以下国家/地区外,百年灵不打算参与其他消费者争议解决机构的任何程序。
仅适用于居住在法国的顾客:
根据消费者法关于友好解决争议的规定,百年灵接受巴黎调解与仲裁中心(CMAP)的调解服务,联系方式如下:Centre de mediation et d’Arbitrage de Paris,39 avenue Franklin Roosevelt,75008,Paris;网址:www.mediateur-conso.cmap.fr;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电话:+33 1 44 95 11 40。在顾客事先向百年灵提出书面请求后,百年灵可就任何尚未解决的消费争议使用调解服务。有关请求消费者调解员支持的方式的更多信息,请访问:www.mediateur-conso.cmap.fr。
仅适用于居住在芬兰的顾客:
在芬兰购买百年灵产品的顾客还有权将任何有关合同或百年灵产品的争议提交至消费者争议委员会(www.kuluttajariita.fi)。在向消费者争议委员会投诉之前,您应联系消费者咨询服务(www.kuluttajaneuvonta.fi)。
仅适用于居住在比利时的顾客:
比利时顾客还有权将任何与合同执行或百年灵产品有关的争议提交至非诉讼争议解决机构——消费者申诉专员服务机构(Consumer Ombudsman Service),联系方式如下:North Gate II,Koning Albert II-laan 8 Bus 1 1000 Brussels,Belgium;电话:02 702 52 00,[email protected]和www.consumentenombudsdienst.be/nl。
百年灵欧洲私人有限公司,2026年4月29日。
